本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正式启动,请有意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在10月10日-10月25日的工作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申请手续。
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全日制非定向学生(本科生及未有学业奖学金能覆盖学宿费的研究生)
申请材料:
1、学生本人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本人户口页复印件(户口在北大的老生到燕园派出所户籍办公室复印集体户口页,新生复印户口迁移证)
2、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3、父母的户口本复印件(本人页及户口本首页)
4、北京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须参加2019年家庭经济情况认定,并从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导出表格打印后手写签名)
5、未满18岁须准备监护人同意贷款的证明(A4纸,监护人手写签名)
6、本人手写的助学贷款申请书(A4纸手写,不少于200字,写明申请贷款原因并本人签名)
7、学宿费缴纳额度证明(可在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开具,写明每年缴纳学宿费的额度,并盖学院公章)
8、提前准备好一张在北京开户的中国银行借记卡,用于线上申请用,并开通网银和手机银行。(如之前没有办理,可去任意一家中国银行网点办理,最近的网点为西南门外的中国银行北大支行)
注意事项:
1、此次申请仅针对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已申请贷款同学的续放手续已办理完成。
2、根据银行的最新通知,本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采取线下和线上申请同时进行。到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线下申请时,会详细告知线上申请的步骤,请提前将以上申请材料拍照留存在手机内。
3、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金额为:本科生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宿费总计低于8000元的以实际学宿费为准。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宿费总计低于12000元的以实际学宿费为准。总贷款金额为每年申请的金额*毕业前还在校的年数。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由国家财政贴息不需学生支付利息,毕业后开始自行归还本金及利息。如提前还款,只归还还款前的利息及本金(毕业前提前还款只归还本金即可)。具体政策可查询网站经济资助模块下面的国家助学贷款介绍。
4、医学部、深圳研究生院及软微的同学不在新太阳办理申请贷款手续,请咨询各单位负责资助的老师,这几个单位按照各自政策单独办理。
5、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均为国家助学贷款,两者只能申请其一,已经申请过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不具有此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资格。
办理时间:2019年10月10日-10月25日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新太阳学生中心102(学生资助中心)
咨询电话:62767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