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科〔2019〕19号)文件规定,拟定本通知。
一、资助对象:退役后自主就业(包括退役一年以上和一年以内),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高等学校学生指高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含高职、本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并到校报到入学的2020级、2021级学生。
二、资助内容:学费减免。
三、资助标准: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 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 元,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超出标准部分不予减免。
四、资助方式:按学校规定正常学制实行一次性学费减免。
五、资助期限: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
六、申请流程:
学生提交《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全国征兵网填写下载打印)和退役证复印件(以上材料一式两份)至校本部学生资助中心(新太阳学生中心101室)。医学部、深研院、软微学生提交材料至各自负责资助的老师处。
七、截止日期
2021年9月10日
咨询电话:邢老师 010-62769314
如有新政策,以新政策为准。
北京大学学生资助中心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