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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助标准, 一、资助对象, 五、资助期限
请有意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全日制非定向学生在9月7日-9月20日之间携带相关材料到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申请手续
请各院系在8月11日(本周五) 前将申请材料请送至资助中心朱峰老师处, 请各院系及时填写最新的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
如新申请或家庭经济情况有重大变故的请根据最新情况填写后打印, 如在本学期已经提交过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并且家庭经济情况无重大调整的, 请申请2017-2018学年资助的同学于8月20日前登陆
现对北京大学2017年基层就业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学生资助中心决定开展第十一届北京大学公益之星评选工作, 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学生资助中心提出申请
2017年3月份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已于2017年3月10日发放至获助学生农行金穗卡中
2023年,中心拟组织由北大香港校友会基金和香港北大助学金提供支持的10人研学团队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开展参访活动,现将申请报名与选拔程序有关信息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