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情况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3-09-07 15:23:00


各院系: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的资助政策,切实推进精准资助工作,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等上级文件精神和《北京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认定工作管理办法》,现将本学年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本人及其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在籍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全日制研究生。

    往年已经通过家庭经济情况困难认定的研究生,无须重新认定。如家庭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在本学年重新提交认定申请。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领导、监督全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认定工作,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和管理全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认定工作。

    2、院系成立家庭经济情况认定工作小组,成员应包括院系党政主要负责人、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学生资助工作人员、班主任、辅导员代表等,具体负责本单位认定工作。其成员名单应在院系范围内公示。

  3、年级(专业或班级)成立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应包括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等(申请认定的学生原则上不担任评议小组成员),负责认定民主评议工作。其成员名单应在年级(专业或班级)范围内公示。

 三、认定流程

    1、学生个人申请(9月15日17:00前)

    学生本人登录校内门户,在“学工部业务——申报经济情况”处,如实填写家庭经济情况,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2院系审核(9月24日17:00前)

     班主任、辅导员、院系资助工作人员应采用谈心谈话、调查走访、线上线下家访等多种渠道,全方位了解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对于所有申请家庭经济情况认定的2023级本科新生,应开展全覆盖式一对一谈心谈话,加强对新生的关爱和辅导。

  年级(专业或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召开评议会议,结合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日常表现,对申请认定学生开展民主评议,将评议意见上报院系认定工作小组。

  院系认定工作小组召开院系认定工作会议,综合考虑民主评议意见、特殊群体因素(脱贫家庭、脱贫不稳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人口、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残疾人子女、残疾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突发状况因素和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因素,给出院系审核意见,在学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审核操作。

  各院系可酌情对学生的家庭人均年收入进行调增或调减,调整幅度一般不超过3000元/人/年,调整人数不超过本院系申请认定学生人数的10%,调整原因需在系统内填写,在认定工作总结中说明。

    3 学生资助中心复核(9月29日17:00前)

  学生资助中心根据院系审核意见开展复核工作,如有必要,可采取家访、调查访谈、函询等方式核实有关情况,形成家庭经济情况认定困难学生名单,并将认定结果通过学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在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辅导员范围内进行公示。

    4、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审定(10月中旬)

    公示无异议后,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审定家庭经济情况认定困难学生名单,学生资助中心建档备案。

四、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认定工作,切实做好组织动员,按流程及时规范地完成家庭经济情况认定工作,确保认定工作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开透明,注意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

 2、各院系要特别关注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低保边缘人口、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残疾人子女、残疾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学生等特殊情况。

 3、各院系要结合资助中心下发的《迎新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受助名单》和往年认定名单,逐一排查未申请认定或助学金学生,酌情动员,确保应助尽助。对于其中家庭人均年收入较低但未申请认定或助学金的同学,请院系认真了解具体情况,填写《不申请认定或助学金学生统计表》(附件1)。

 4、各院系应注意加强学生诚信教育,要求学生如实填报家庭经济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材料提交

    请各院系于9月27日17:00前提交家庭经济情况认定工作相关材料,签章纸质版提交至新太阳10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xszzzx@pku.edu.cn,具体要求见下表。      

所需提交材料名称

材料提交要求

附件1. 不申请认定或助学金学生统计表

电子版

附件2. 院系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情况认定工作总结

本科生和研究生各提交一份

电子扫描版+纸质版

所有审核通过家庭经济情况困难认定学生的《北京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学生在sims系统中导出双面打印院系签字盖章的纸质版;

按照学号升序顺序排列

    联系人:张佳宁,62751779;吴謇,62765950。

      

 

      学生资助中心

      2023年9月7日

附件1:不申请认定或助学金学生统计表

附件2:院系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情况认定工作总结

附件3:北京大学学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资助模块操作指南(院系、学生)